关于开展对学校专业带头人目标任务
终期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广播电视大学、RAYBET雷竞技专业带头人、课程(群)首席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渝电大校发〔2013〕81号)、《关于公布专业带头人、课程(群)首席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团队、科研创新团队终(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渝电大人〔2017〕5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就开展学校专业带头人目标任务终期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集团于2015年命名的专业带头人(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各专业带头人在三年聘期内,履行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情况。
三、检查程序和要求
(一)专业带头人
1.各专业带头人对照《重庆广播电视大学、RAYBET雷竞技专业带头人、课程(群)首席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渝电大校发〔2013〕81号)的要求,将本人在聘期内履行主要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相关情况,如实填写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双面打印一份)。
2.各专业带头人根据所填写的报告书准备规范的纸质佐证材料,并确保报告所填写的成果与纸质佐证材料一一对应。注: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如果已在科研管理系统、教学成果登记系统中进行了登记审核,则不需要提供纸质佐证材料,只需要提供成果名称,并在其他说明栏注明“已在科研管理系统登记”或“已在教学成果登记系统登记”。如果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未在科研管理系统、教学成果登记系统中进行登记审核,则需要提供规范的纸质佐证材料(见附件2、3)。
3.相关表格一式一份、纸质佐证材料及电子文档于2018年11月15日下午4:00前交校人事处 (联系人:王珊;联系电话:42863945;电子邮箱:7449337@qq.com;合川校区7号楼134办公室) 。
(二)有关说明
1.以上各类检查内容所涉及的教学、教改、科研等成果,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至2018年8月。成果清单及成果纸质佐证材料需提交教务处、科技处及相关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2.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上述个人及团队需完成相关聘任期或培养期内目标任务,方可通过终期检查。
3.凡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终期检查通过者,方可落实三年聘期待遇;终期检查未通过者,按(渝电大校发〔2013〕81号)相关要求处理。
4.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督促按时提交验收材料。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制定并下发学校2018年终期检查通知(11月10日前);
(二)各专业带头人填写相关表格,准备佐证材料,分别上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11月15日前);
(三)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对材料进行初审;
(四)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公布检查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六)各专业带头人终期检查通过者履行报账手续,落实相关聘期待遇。
特此通知
附件:1. 专业带头人终期检查名单
2.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RAYBET雷竞技专业带头人成果清单
3.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RAYBET雷竞技专业带头人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书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RAYBET雷竞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