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人员积极申报。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按照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推荐名额不限。
二、推荐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
三、相关要求
(一)相关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推荐人选需经信息会同意。
(二)材料齐备。各申报人员应按照通知认真填报材料。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电子件发指定邮箱。汇总表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纸质件按要求准备。
联系人:王珊
联系电话:023-42863945
电子邮箱:7449337@qq.com
附件:渝教办函〔2018〕323号文件。
人事处
2018.11.22
渝教办函〔2018〕32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遴选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
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来华留学内涵建设,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双语教师队伍,提升来华留学公司产品水平,2018年,市教委继续实施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现就遴选项目留学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本次拟选派约20人。
(二)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保证学成回国为所在高校服务不少于3年;
3.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具有两年及以上的高校专业课程英语授课经验;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7.主要面向我市高校已开设全英文授课专业及课程的任课教师。同等条件下,已入选国家或市级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的教学团队成员享有优先选派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本项目: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市教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3.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市教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5.曾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的人员。
二、研修计划
(一)研修地点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二)研修时间
2019年6月——2019年8月,计划为期三个月,具体时间以项目安排为准。
(三)研修形式
采取成班派出的形式,项目内容包括学术演讲、互动讨论、课堂观摩、课程开发活动等,着重提高学员的英语表达能力、英语教学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以及分析研究能力。
(四)项目经费
项目费用每人约为人民币10万元左右,含一次性往返国内国际旅费、学费、签证费、在外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参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标准执行)等。市教委一次性资助每名学员4万元人民币,其余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三、申请及推荐办法
申请人按照《关于准备2018年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1)要求,向所在学校提交三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市教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负责组织好校内初审工作,并于11月30日(星期五)前将学校推荐公文、申请人材料及《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人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市教委国际处,并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各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四、评审、录取办法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审,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12月公布。
相关派员单位及项目录取人员应妥善做好工作及生活安排,如无不可抗因素不得中途放弃。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和市级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所在派员单位暂停2年参与本项目。
五、其他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养工作,按照项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注重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要规范推荐程序,严格选拔标准,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二)各高校应在截止日期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教委,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三)申请人员应仔细阅读《成班派出项目人员在外研修期间管理要求》(附件5),若被录取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违反规定者将按违约处理,所有费用由本人自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吉(63635846);cqjwgjc@163.com
附件:1.关于准备2018年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2.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表
3.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
4.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人汇总表
5.成班派出项目人员在外研修期间管理要求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
关于准备2018年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
境外研修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材料组成 |
材料名称 |
材料样式 |
备注 |
第一部分 |
申请表 |
1.《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2) |
A4 |
一式三份 (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
2.《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 |
A4 |
第二部分 |
证明材料 |
3.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A4 |
一式三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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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奖证书复印件 |
A4 |
如 无 可 不 附 |
5. 外语水平证明注 |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A4 |
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A4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
A4 |
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
A4 |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A4 |
6.身份证复印件 |
A4 |
7.英文授课证明 |
A4 |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 《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2.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5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 (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不超过5页(含)。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纸上。
5.全英文授课证明
由学校教务处开具证明。
请勿将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放入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整理。请在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套,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 申请人应及时将三套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4.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将三套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至市教委国际处。
附件2
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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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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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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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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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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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位、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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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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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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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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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精确到院、系、 实验室、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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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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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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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是否达到出国留学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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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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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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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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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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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高等教育情况 |
时间 |
集团 |
专业 |
获得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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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研究成果 |
1.主要论文(不超过五篇) |
题目 |
发表时间 |
刊物名称 |
卷/期/页 |
收录情况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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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著作(根据情况可自行添加行数) |
名称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出版社级别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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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仅限省部级以上项目,根据情况可自行添加行数) |
名称 |
时间 |
项目编号 |
批注立项部门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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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奖励情况(仅限省部级以上奖励,根据情况可自行添加行数) |
名称 |
时间 |
等级 |
授奖部门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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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授课情况 |
限300字以内(主要包括最近三年任教的英文课程名称、课时数、教学效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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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计划 |
限500字以内(包括:1.出国研修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2.达到本次出国研修预期目标的可行性,请结合本人目前从事的工作及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说明;3.研修回国后的全英文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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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保证
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如被录取,本人保证遵守各项资助规定,签订协议,履行有关义务,努力学习,严格按照协议确定的计划按期学成回国服务。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
单位推荐意见表
说明:选择项请在相应“¨”画“û”
附件4 重庆市高校双语团队境外研修项目申请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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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院系 |
学历/学位 |
技术职称 |
行政 职务 |
专业 |
是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教学团队成员 |
任教英文授课课程 |
英语 水平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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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成班派出项目人员在外研修期间管理要求
为加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管理,提高留学效益,保证留学质量,现就成班派出项目人员在外研修期间管理作如下约定及要求:
一、自觉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留学身份不符的活动。
二、遵守留学院校安排。如遇需与留学院校沟通的情况,需向班委反映,由班委集中意见后统一与留学院校沟通,重要事项及时告知重庆市教委;希望由重庆市教委出面沟通的,应由班长以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教委提出。
三、严格遵守课程安排,不得无故旷课、缺勤。按要求在研修结束时提交研修总结。
四、按照计划统一出入境;不得申请提前回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滞留不归或延长滞留时间。
如遇个人或家人健康原因及不可抗力情况确需提前回国者,应第一时间联系重庆市教委及留学院校说明情况,按规定在征得派出单位同意后,方可安排办理回国手续。
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在征得重庆市教委同意后先行回国,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五、按照项目规定时间在指定留学院校研修,不得以任何理由前往第三国。
六、不得携带家属。
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公派留学资格,重庆市教委将根据公派留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通报其派出单位。